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调兵山法院执行局执结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拖欠工资系列串案
  发布时间:2021-09-28 19:11:47 打印 字号: | |

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辽北某(辽宁)科技有限公司、调兵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调兵山市某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拖欠职工工资。执行案件涉及数十名职工,绝大多数为女性。自2020年10月份起,上述四家公司开始拖欠职工工资,案件为涉及民生案件,直接影响到职工的生产生活。在2021年春节前夕,即执行案件立案之前,数十位职工曾多次到劳动部门、信访部门以及政府进行信访,社会影响较大。

2021年2月份开始被拖欠工资的职工陆续到法院申请执行,案件数量达50件,涉及工资总额330647元;2021年7月-8月又陆续立案25件,涉及工资总额171111.65元。这75件执行案件立案后,院长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严格要求,执行局局长、庭长密切关注、落实执行。该系列串案由执行局法官助理钟兴具体承办。

首先,案件通过网络查询系统未查询到四家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依法向四家公司送达了相关的执行文书和材料,四家公司委托部门经理焦某某处理本案执行事宜。其承诺指定日期给付,但未履行承诺。承办人依法将四家公司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依法冻结拖欠工资数额相应的被执行人四家公司经营场所内的已经闲置的办公电脑和桌椅。

其次,承办人要求四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肇某、吕某、常某某、王某到法院接受执行调查,焦某某称已经转达给法人,但四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均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调查、不予配合,拒绝接听电话。因在之前与各个法人代表电话沟通时,其均称自己是挂名的法人代表,但拒绝承认谁是所谓的实际控制人。为进一步核实,要求四家公司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会计账簿等材料,四家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此时,一部分申请人开始产生着急情绪,承办人耐心接待并说明院里高度重视案件,执行力度不断加大,需要申请人的配合和耐心,得到了申请人支持和理解。

最后,承办人向申请人了解法人代表的居住情况,在申请人均称不清楚的情况下,通过到调兵山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四家公司的工商档案初步掌握到了各法人代表的基本信息,到相应的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并且通过到调兵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到常某某(调兵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名下登记住房。执行干警加班加点四次到常某某家中,均未发现其有在家居住的迹象。后又通过社区和村委会了解到吕某(辽北某(辽宁)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居住情况,当事人电话线索提供了肇某(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个体经营情况。在再次与吕某通电话时,其仍故意拖延拒绝接受法院执行调查。执行干警于4月29日凌晨冒雨去吕某家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经依法调查询问,其仍不给付拖欠工资,次日依法将其送拘留所拘留。5月6日,执行干警再次走访摸查,在肇某家中将其控制,经依法调查询问,其仍不给付拖欠工资,依法将其送拘留所拘留。

之后,四家公司部门经理焦某某将前50件案件执行款项330647元缴纳至调兵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至此,四家公司50件拖欠工资涉民生案件,案款执行到位。执行款到位后,承办人周末加班将付款手续核对整理,第一时间交到财务部门,保证了50名职工第一时间足额收到执行回来的工资。上述案件执行完毕后,依法将查封的被执行人财产予以解封。

7月-8月陆续立案25件执行案件,因为疫情的原因,对被执行人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的法人送至拘留出现困难,拘留所关闭不予收人。被执行人法人也在此期间均不露面,在形式不利的情况下,院长、执行局长、庭长坚强领导,严格要求,执行干警加大执行力度,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不间断、无时限到被执行人法人家中、工作场所进行寻人,迫于压力四家公司在疫情转轻的情况下筹集到了工资款171111.65元,25件执行案款到位。




执行案款到位后,承办人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领取工资款,职工代表表示由衷感谢并赠送锦旗,认可法院执行工作。至此,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拖欠工资75件系列串案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政治部
联系我们